为充分体现公正、平等和协商的原则,保障会员的合法权益,提高议事效率,根据《安徽省物流协会章程》,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则。
一、各级组织机构议事范围
(一)会员代表大会议事范围
会员代表大会每五年召开一次。
1、制定和修改本会章程;
2、选举和罢免理事,常务理事;
3、审议本届会长工作报告;
4、审议本届财务工作报告;
5、制定和修改会费标准;
6、改变或撤销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不适当决定;
7、决定终止事宜;
8、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二)理事会议事范围
本会设立理事会,理事会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年召开一次。
1、负责领导本会工作;
2、制定本会工作计划;
3、制定和落实会员代表大会决议;
4、选举和罢免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常务理事;
5、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6、审议批准新会员;
7、决定设立本会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8、决定聘任副秘书长、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
9、决定聘任法律顾问;
10、决定聘任名誉会长、副会长、高级顾问;
11、审议年度会长工作报告;
12、审议年度财务工作报告;
13、制定行规行约和行业培训计划;
14、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15、决定其它重要事项。
(三)常务理事会议事范围
1、负责领导本会日常工作;
2、制定落实理事会工作计划;
3、召开重要会议;
4、吸收新会员;
5、筹备召开理事会;
6、决定其它重大事项。
(四)会长办公会议事范围
1、决定召开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
2、审议提交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有关文件;
3、研究选举和罢免事宜;
4、审议秘书处财务工作报告;
5、制订执行理事会及常务理事会议工作计划;
6、决定会员及企业的奖励与处罚;
7、决定本会日常重大事项;
8、研究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9、会长需提交会长办公会议讨论的其它事项。
二、会议准则
(一)会议出席人
1、出席会员代表大会人员属单位会员的为该单位法人代表或授权的参会代表,个人会员为会员本人。
2、出席理事会人员为本会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常务理事、理事、会员;
3、出席常务理事会人员为本会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常务理事;
4、出席会长办公会议人员为本会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
(二)会议决议生效
1、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议达到2/3以上有表决权的出席人数时,会议为合法召开。如遇特殊情况时,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也可采取传真、微信或者其他通讯方式召开;
2、会员代表大会审议的事项,经到会会员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决议事项须经到会会员2/3以上表决通过;
3、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审议的事项,经到会理事和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4、会长办公会议除因故请假不能出席者外,应全体到会。会议所议事项应在充分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形成集中统一的决定。会议形成的决定和决议,具体由秘书处贯彻执行。
(三)表决方式
1、会议审议事项应采用书面记名表决或举手表决方式;
2、会议审议事项必须在会议期间表决;
3、为提高议事效率,对可以不通过召开会议表决的事项,或者会议已经审议但未表决的事项,可以采取传真、微信或者其他通讯方式表决;
4、会议审议事项经表决通过后,会员与本会办事机构须认真贯彻执行。
三、会议通知
1、会员代表大会由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决定召开,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由会长办公会议决定召开,会长办公会议由会长决定召开;
2、会员代表大会每五年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可提前或延后召开,但前后不得超过六个月;秘书处应在会员代表大会召开前30天通知会员单位,并将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和主要内容通知各参会人员;
3、理事会每年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可提前或延后召开,但前后不得超过三个月;秘书处应在会议召开前20天将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和主要内容通知参会人员;
4、常务理事会根据具体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秘书处应在会议召开前10天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参会人员;
5、会长办公会议每年上半年和下半年各召开一次,由会长召集,秘书处应在会议召开前10天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参会人员如遇特殊情况也可临时召开。如因故不能参加者,秘处书应以电话、邮件等方式征求意见。会议须形成会议纪要,由秘书处负责分发参会人员。
四、会议纪律
1、各级会议应由符合参会资格的人员参加,原则上不得派代表。如遇特殊原因不能参加会员大会的,应当向秘书处书面请假说明请假原因。未经批准,不得授权他人代理参加会议,若派代表参加,应当出具书面委托书,并说明授权事项;
2、参加各类会议的人员,须在会议通知规定的时间内按时到会,不得缺席,不得迟到早退;
3、会议尚未形成决议的内容或会议要求暂时保密的内容,会后不得随意传播,防止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五、会议文件
1、会议审议事项和审议结果由秘书处根据会议的内容制作相应的会议文件。会议形成的各种文件应及时分发到各类参会人员;
2、本会与各会员单位往来的各类文件和其他文书,秘书处和各会员单位应指定专门人员负责签收、分发和处理,并负责及时收集、归类和存档
3、会员单位报送或回复本会的各类文件,单位会员应加盖单位印章,个人会员应本人签字。
六、附则
本规则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生效执行,由本会秘书处负责解释和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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