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物流业发展条例起草工作组赴福建省开展立法调研 |
发布时间:2012/8/21 9:56:04 访问人数:1911次 |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工作部署,《安徽省促进物流业发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被列入我省2012年地方性法规论证类项目,应于今年年底前完成调研、论证,并上报省政府。
为加快推进我省物流业立法工作,近日,由省发改委贸服处曹霞副处长率队,省法制办黄显鸿处长、省发改委法制处周德兵副主任科员、省物流协会常务副秘书长桂汉明、省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秘书处主管李东宇等参与的调研组赴福建省,开展《福建省促进现代物流发展条例》立法工作和实施情况调研。
调研组详细了解了福建省在制定出台促进现代物流业发展地方性法规方面的主要做法和经验,就我省物流业立法中的相关问题与福建省相关部门进行了深入探讨,并实地考察了福州物流园区,与物流企业进行了现场交流。
调研组听取福建省物流立法情况介绍
调研组参观福建八方物流股份公司作业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