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会举行“星级物流企业”、“自律守信企业”评价情况新闻发布会 |
发布时间:2011/3/16 17:11:35 访问人数:1660次 |
发布会会场
2011年3月15日“消费者权益日”,我会就“安徽省星级企业”和“安徽省物流行业自律守信企业”评价工作情况举行了专场新闻发布会,新华社安徽记者站、安徽日报、合肥晚报、市场星报等多家媒体共同参加了发布会议。
发布会由副会长李祖顺主持,副会长、省物流标委会主任戚伟钊宣读了通过“安徽省星级物流企业”评定的6家企业名单和荣获2010年“安徽省物流行业自律守信企业”称号的20家企业名单,周古廉会长通报了开展上述评定工作的有关情况,并回答了记者提问。
星级评价是根据《安徽省物流企业分级与评价要求》省级地方标准,将我省物流企业分为1-5星级。今年,安徽省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已将4星级及以上企业作为申报物流行业“安徽名牌”条件之一。开展星级评价有利于适应物流从业资质建立、物流招标、项目申报、优强评选、实施优惠政策等新的发展形势的需要,有利于促进企业建立和完善管理标准、技术标准和服务标准等现代企业管理制度,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这是一项经常性工作,原则是成熟一家通过一家,分期分期地覆盖全省具备星级评价条件的物流企业。
物流行业自律公共评价是依托省物流协会研发的“安徽省物流自律信息管理系统”开展,采取社会公共评价方式,以服务质量和服务结果作为评价依据。系统公开受理各种评价信息,根据评价规则形成相应的评价结果,社会公众可通过网站、电话等方式查询评价结果。省物流协会依据评价结果评定“年度安徽省物流行业自律守信企业”,授权获得荣誉的企业在营运车辆等位置粘贴“安徽省物流行业自律守信标志”,展现企业自律守信形象,扩大社会影响。
大力推动星级企业评价和自律公共评价工作,是贯彻执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和《安徽省现代物流发展规划》的重要举措,是我省物流行业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建立和完善企业现代管理制度,促进企业加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保证服务质量的重要途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