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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新形势下调整振兴物流业专题研讨班的通知(6月4—7日)
发布时间:2009/5/5 16:22:41  访问人数:1572次
国家发展改革委培训中心
 
 
培训中心[2009] 75号
 
 

关于举办新形势下调整振兴物流业
专题研讨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今年3月,国务院正式印发了《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国发[2009]8号),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加快物流业产业调整升级,突出其服务和支撑其他产业发展的功能,扩大消费和吸收就业,培养并建立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绿色物流企业,促进物流业自身平稳较快发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培训中心定于2009年6月4日至7日在大连市举办“新形势下调整振兴物流业专题研讨班”。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1、《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国发[2009]8号)解读;
  2、我国物流业发展现状、面临的形势与国际物流业发展形势对比分析,制定相应发展对策,确定物流产业的发展方向;
  3、物流行业体制管理改革重点,应急物流体系、技术标准休系建设与社会诚信体系的健全,促进物流服务社会化,资源利用市场化;
  4、物流业自身结构调整、产业升级、企业兼并重组、优化物流产业布局,合理及时调整、编制本区域、本单位物流产业规划;
  5、加强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发展环境及物流技术装备;
  6、物流园区创新发展模式、政策研究及功能定位;
  7、加快国际物流、保税物流发展,促进节能减排,建立现代绿色物流企业;
  8、争取国家政策资金扶持及项目资金申报程序;
  9、交通运输业、制造业与现代物流业的发展融合;
  10、交通物流企业典型案例分析。
  二、主讲专家
  届时,拟邀请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国家发改委宏观院、中国物流学会、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等相关领导专家授课。培训结束后统一颁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培训中心培训证书。
  三、参加人员
  各地主管物流的相关委、办、局和开发区管委会、物流园区的管理人员,各运输港口、机场及公路运输公司、物流企业、第三方物流服务及货运代理公司、航空、快递、包裹运送及邮递服务公司、物流设备租赁公司、大型制造企业和商贸流通企业等单位的主管人员。
  四、培训费用
培训费1800元/人(含讲课费、资料费、场租等费用)。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五、时间和地点
  时间:6月4—7日(4日全天报到)。
  地点:大连市(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六、报名方法
  请参加人员要求认真填写报名表(附后),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培训中心系统培训二部本期班班务组,我们将按报名先后传发报到通知。
  具体报名电话、传真及联系人见报名表。
  业务监督:国汉海 电话:010-63908518,
  于  浩 电话:010-63651668。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木樨地北里甲11号国宏大厦B座501室 (邮编:100038)。
  中心网站地址:www.tnet.gov.cn
  附:研讨班报名表
 
 
 
                        二○○九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件:
新形势下调整振兴物流业专题研讨班报名表
单位名称
 
详细地址
 
邮 编
 
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学员姓名
性别
职 务
所在部门
电   话
(含区号)
传 真
手 机
 
 
 
 
 
 
 
 
 
 
 
 
 
 
 
 
 
 
 
 
 
 
 
 
 
 
 
 
 
 
 
 
 
 
 
 
 
 
 
 
 
 
单 位 签 章
                                 二○○九年   月   日
联系人: 梁  冰     手 机:13120479869
电  话:010-58684396\58684397
传  真:010-63655080
邮  箱:fgw3422@163.com
备注:1.请认真逐项填写此表;
      2.此表复印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