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举办新形势下调整振兴物流业专题研讨班的通知 | |||||||||||||||||||||||||||||||||||||||||||||||||||||||||||||||||||||||||||||||||||||||||||
发布时间:2009/4/1 15:01:46 访问人数:1529次 | |||||||||||||||||||||||||||||||||||||||||||||||||||||||||||||||||||||||||||||||||||||||||||
国家发展改革委培训中心
培训中心[2009] 46号
关于举办新形势下调整振兴物流业
专题研讨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今年3月,国务院正式印发了《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国发[2009]8号),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加快物流业产业调整升级,突出其服务和支撑其他产业发展的功能,扩大消费和吸收就业,培养并建立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绿色物流企业,促进物流业自身平稳较快发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培训中心定于2009年4月27日至30日在上海市举办“新形势下调整振兴物流业专题研讨班”。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1、《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国发[2009]8号)解读;
2、我国物流业发展现状、面临的形势与国际物流业发展形势对比分析,制定相应发展对策,确定物流产业的发展方向;
3、物流行业体制管理改革重点,应急物流体系、技术标准休系建设与社会诚信体系的健全,促进物流服务社会化,资源利用市场化;
4、物流业自身结构调整、产业升级、企业兼并重组、优化物流产业布局,合理及时调整、编制本区域、本单位物流产业规划;
5、加强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发展环境及物流技术装备;
6、物流园区创新发展模式、政策研究及功能定位;
7、把握机遇,实施企业自主创新,加快国际物流、保税物流发展,促进节能减排,建立现代绿色物流企业;
8、争取国家政策资金扶持及项目资金申报程序;
9、交通运输业、制造业与现代物流业的发展融合;
10、交通物流企业典型案例分析。
二、主讲专家
届时,拟邀请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国家发改委宏观院、中国物流学会、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等相关领导专家授课。培训结束后统一颁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培训中心培训证书。
三、参加人员
各地主管物流的相关委、办、局和开发区管委会、物流园区的管理人员,各运输港口、机场及公路运输公司、物流企业、第三方物流服务及货运代理公司、航空、快递、包裹运送及邮递服务公司、物流设备租赁公司、大型制造企业和商贸流通企业等单位的主管人员。
四、培训费用
培训费1800元/人(含讲课费、资料费、场租等费用)。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五、时间和地点
时间:4月27—30日(27日全天报到)。
地点:上海(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六、报名方法
请参加人员要求认真填写报名表(附后),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培训中心系统培训二部,我们将按报名先后传发报到通知。
具体报名电话、传真及联系人见报名表。
业务监督:国汉海 电话:010-63908518,
于 浩 电话:010-63651668。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木樨地北里甲11号国宏大厦B座501室 (邮编:100038)。
中心网站地址:www.tnet.gov.cn
附:研讨班报名表
国家发展改革委培训中心
二○○九年三月二十三日
附件:
新形势下调整振兴物流业专题研讨班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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